财产税是指 对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课征的税种。它是对法人或自然人在某一时点占有或可支配的经济资源,如房屋、土地、物资、有价证券等,进行课征的一类税收。
财产税的特点包括:
遵循“有财产者纳税、无财产者不纳税、财产多者多纳税、财产少者少纳税”的基本原则。
由于财产持有者在财产使用上一般不与他人发生经济交易关系,所以税收负担一般难以转嫁。
财产税不是课自当年创造的价值,而是课自往年度创造价值的各种积累形式。
包括房屋、土地、物资、有价证券、自然资源(如土地、矿藏、森林等)和各种科学技术、发明创作的特许权等。
根据课税范围和课征对象形态的不同,财产税可分为一般财产税和特殊财产税,以及静态财产税和动态财产税。
财产税作为古老的税种,曾经是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国家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其主体税种的地位逐步让位于流转税和所得税类,但仍是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