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2004年出厂的车辆,其报废处理主要依据以下几点规定:
非营运车辆取消报废年限,改为行驶里程数报废。车辆行驶60万公里后将被引导报废。
车辆在6到15年之间,每年进行一次上线检测;超过15年后,每半年检测一次,直到车主自愿报废或达到60万公里引导报废。
购买车辆时,需要确定车辆的排放标准,因为不同地区的落户政策有所不同。大部分地区允许国四和国五车辆落户,部分地区只允许国六车辆落户。
车主也可以选择自愿报废,而不必等到车辆达到60万公里。
综上所述,2004年的车辆在没有达到60万公里行驶里程或未通过年检的情况下,不会强制报废。建议车主定期进行车辆年检,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愿报废或等待引导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