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的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负责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公路、桥梁和其他交通工程,包括城市道路、高速公路、隧道、桥梁、立交桥和交通枢纽等。
如赣县公路养护公司,负责国省道公路的养护、路政管理及上级主管部门授权管理的其他事务。
组织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其委托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道路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的建设管理工作。
乡村负责乡道和村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原则。
总结:
修路的单位可以是综合性的交通建设单位,也可以是专业的公路养护公司,还可能涉及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单位会根据道路类型、建设和管理职责的不同而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