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所得是指 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所取得的收入。这一定义在多个法律文件中得到确认,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也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由财产转租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还可以扣除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费用扣除标准。
此外,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房屋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各类财产所获得的收入,其计算方式根据收入金额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并需遵守相关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