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社保去地税局的原因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社保属于地方财政管理范围,地税作为地方财政的一部分,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以便于集中管理和优化统筹结构。
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进行了税务机构改革,原本由社保部门征收的部分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这一改革旨在加强税费管理、强化征缴手段、节约行政成本及优化职能配置。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自行申报社保费用,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这种方式更为方便和高效。
地税局征收社保费用的同时,也负责相关发票的开具,这有助于确认社保费用的缴纳情况,确保社保费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国务院和人社部发布的《国家税务和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明确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的社会保障征缴工作由税务部门统一进行,这有助于政策的执行和监管。
综上所述,交社保去地税局是为了更好地进行地方财政管理、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方便用人单位和个人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用,并确保社保费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