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在一定纳税期内(通常为一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在扣除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它是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简而言之,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需要缴纳所得税的收入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
收入总额
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各项扣除(如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所得
示例计算
假设一个企业在纳税年度内的总收入为100万元,允许的各项扣除为20万元(包括成本、费用和损失等),则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
应纳税所得额 = 总收入 - 允许扣除项目
= 100万元 - 20万元
= 80万元
```
这个80万元就是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金额。
其他注意事项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依照中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