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车辆上牌需要以下材料:
1.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 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 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8. 如果车辆属于特殊车辆(如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则需要提供相应的使用证和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
9. 如果车辆为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则需要提供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0. 如果车辆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则需要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请注意,以上信息以最新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具体材料可能因实际情况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所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