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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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12 19:02:00
新一轮综合改革试点,既是对上一轮综合改革试点成绩的认可和肯定,也是对深圳委以改革重任的新期望。“深圳要始终保持改革的锐气,不断抓住新机遇”
文|《财经》记者 焦建
编辑 | 苏琦
深圳经济特区将迎来建立45周年之际,随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下称《意见》),深圳将如何再挑改革重担,引发各界瞩目。6月12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日印发的《意见》有关情况,包括其相关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亮点、广东及深圳如何具体进行试点工作等多方面内容。“《意见》是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举措,是2020年印发的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升级版,也是我国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宣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介绍相关总体情况时称。在介绍《意见》的总体要求时,李春临也表示,“在破解教育科技人才领域体制机制障碍、强化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拓展粤港澳合作新途径新场景新载体、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等方面先行先试,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从“三来一补”到“科创之城”,细解深圳发展持续进化的核心动力,改革被普遍认为是其中的关键内容。《意见》也因此被普遍认为直指高质量发展核心命题,为深圳深入推进综合改革试点描绘了更清晰路径,有望为全国其他区域改革提供更多可复制的经验范式。“新一轮综合改革试点,既是对上一轮综合改革试点成绩的认可和肯定,也是对深圳委以改革重任的新期望,标志着深圳的改革开放进入了新阶段。”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院长樊纲对《财经》解析称,“深圳要始终保持改革的锐气,不断研究新问题,抓住新的问题和机遇,这正是新一轮综合改革试点所指明的方向。”注重改革闭环
作为第一个获得国家综合改革试点的区域,深圳在中国改革发展中具有特殊地位,而《意见》也因此被认为是深圳自2020年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以来迎来的又一重磅政策赋能。2020年10月,《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下称《实施方案》)印发,明确了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改革任务。在中央改革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下,支持深圳等地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是推动深圳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也被认为是中国创新改革方式方法的新探索。为增加深圳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的自主权,改革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进行。在随后的五年时间里,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取得诸多成绩。2022年、2023年、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连续三年发文推广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共计有48条深圳经验推广至全国。从时间节点来看,这两份文件的接续推出,分别紧扣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和45周年;从文件内容来看,相关改革举措也紧密衔接,前者更为综合全面,后者则针对性更强。因此,新一轮综合改革试点是对上一轮的延续和深化。整体而言,《意见》共有6项、15条举措,明确要求深圳在破解教育科技人才领域体制机制障碍、强化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拓展粤港澳合作新途径新场景新载体、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等方面先行先试、开拓创新、真抓实干。针对《意见》提及的综合改革试点方向,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的介绍,重点举措包括四个方面,分别为:一、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加强产学研高效协同、深度融合。二、是推进金融、技术、数据等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创新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三、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完善便利人员流动的配套机制。四、健全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的治理模式,提升民生保障服务水平,健全土地等自然资源管理机制,深化司法改革和交流合作。樊纲则认为,新一轮综合改革试点,既是对上一轮综合改革试点成绩的认可和肯定,也是对深圳委以改革重任的新期望。新一轮综合改革试点更加注重改革的闭环,从教育、科技、数据等多维度,从高校、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多主体,加强科技创新领域体制机制的改革;更加注重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加强金融、科技、数据的赋能,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培育新动能。如何加速落地
“四年多来,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从无到有、积厚成势,首批授权事项清单落地成效持续深化,政策红利不断释放、创新活力持续凸显、示范效应逐步显现。”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覃伟中在6月1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据覃伟中透露,在综合改革试点牵引下,深圳的地区生产总值从2020年的2.78万亿元增至2024年的3.68万亿元,年均增长5.5%。全社会研发投入从2020年的1510.8亿元增加至2023年的2236.6亿元,年均增长13.9%。深圳的规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连续三年实现全国城市“双第一”。在综合改革试点牵引下,深圳地区生产总值近年来年均增长5.5%。规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连续三年实现全国城市“双第一”。图为深圳湾附近。摄/焦建
在国际环境不断变化的当下,《意见》如何有效加速落地,对作为外贸型城市的深圳经济发展意义颇大,各方对此较为关注。为推动支持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虎则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称,广东将按照应放尽放、能放全放的原则,依法依规赋予深圳更多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从数据来看,2021年以来,广东省已经调整了117项省级行政职权下放到深圳实施。“近期我们又梳理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共20项,将调整由深圳来实施。”张虎表示。其也透露了广东省将支持深圳推进改革的四个具体领域,包括支持深圳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支持深圳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金融、技术、数据等要素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支持深圳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新体制,打造全球优质要素资源的引力场和集聚地。以及支持深圳对标全球最佳实践,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等具体内容。再从整体角度而言,据李春临的介绍,《意见》对此有三个方面的重点布局,即突出了改革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突出了改革的问题导向和落地见效,以及突出了改革的先行先试和示范引领。例如,围绕当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分割确权难、考核机制不健全、转化效率低等关键问题,《意见》将从赋权、考核、转化三个相互关联的方面深化探索。在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方面,支持深圳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考核及审计管理制度,并在相关机构推广“先赋权后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在此基础上,结合深圳发展先行一步、改革场景丰富、率先突破条件好等特点,《意见》也在制度型开放、科技创新、人才发展、治理模式等方面推出了一批探索性举措。例如,深圳正先行适用国际贸易电子提单、电子信用证等电子单证,探索依托电子提单开展抵押融资等业务;加强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创新,探索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领域的适用性;深化国际航行船舶相关配套制度改革,为港澳台船员办理社会保险提供便利的经办服务等。《财经》近日采访的多位深圳产业界人士,普遍较为关注改革场景丰富带来的先行先试意义。“深圳综改突出资本、数据、人才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具有先行示范作用,可以为全国改革开放提供样本和借鉴。”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发展与国资国企研究所执行所长余凌曲就如此认为。樊纲则指出,深圳作为超特大城市,在交通、医疗等领域有大量丰富的数据和应用场景,具备大量乐于接受新科技的消费群体,拥有人工智能、平台企业、智能终端等丰富的产业业态。在深圳开展公共数据的分级分类开放,具有明显的优势。而数据作为新型要素,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发展作用很关键,有助于垂直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低空经济、智能制造等产业的发展。可资对比的是,《实施方案》更注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意见》则将技术、数据等新要素也纳入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之中,尤其在数据要素方面,重点从确权变为流通交易。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得益于深圳近年来在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方面卓有成效的改革。据深圳数据交易所总经理古亮对《财经》记者透露,作为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的“试验田”, 围绕登记、定价、撮合、交付等环节,深圳数据交易所已出台20项管理办法、32项规则指引、9项技术规范,参与25项标准编制,发布《数据交易服务规范》《数据交易合规评估规范》等2项地方标准。开展动态合规体系改革,打造全国领先的数据要素流通“法治+信用”营商环境高地。大湾区融合新抓手
除了技术、数据等要素赋能实体经济,金融方面的改革,也是《意见》的重点关注领域。在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条文中,《意见》就具体指出了多项措施,包括支持深圳开展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试点、支持保险资金依法合规投资在深圳发起设立的主要投向特定领域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等内容。在未来的改革实践当中,深圳将在科技创新、人才发展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探索性尝试。图为深圳某科研机构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而设立的“技术超市”。摄/焦建
其中备受关注的一点,还包括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上市。这被认为将成为有效打通粤港澳大湾区内金融资源的重要手段之一。《财经》记者采访的多位行业人士普遍认为,《意见》出台后将起到多重利好,既有利于加速深交所迎来红筹股二次上市,也有利于相关的粤港澳大湾区在港上市企业打破单一市场规则限制、实现“H+A”两地上市,从而进一步丰富企业融资模式,改变过重倚赖“A+H”的模式。港深交易所的深入合作,可追溯至2016年深港通的正式落地。深港通打破跨境投资壁垒,截至到2024年11月,深股通、港股通标的分别扩展至1519只和562只。此外,据Wind(万得) 数据显示,目前已在港股上市的广东企业合计有256家,其中,采用境内实体上市的企业只有50家,大部分企业都采用了红筹架构。从市值来看,截至6月11日,市值最高的为腾讯控股,总市值达47606.13港元。市值居前的还包括:招商银行(总市值12616亿港元),比亚迪股份(总市值12352亿港元),中国平安(总市值10036亿港元)。其中招商银行、比亚迪、中国平安均已两地上市,剩下的腾讯控股“回A”话题一直备受关注。近年来,随着中国内地企业的出海速度不断提升,出于上市成本考虑,A股企业赴港股市场二次上市较为流行,即“A+H”模式。但在这一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仅在港上市的内地企业港股估值不高,回到深交所被认为可获得更高估值、募集更多资金。出现估值不高的原因,则源于投资者在一二级市场投资港股需要比A股更高的风险补偿和回报率、A股流动性整体好于港股、叠加港股的再融资制度更灵活(如闪电配售)等因素,H股一般都比A股存在一定折价。“从整体来看,允许在港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有序在深交所上市,既可让相关企业借助香港资本市场的一系列优势,也有利于内地投资者投资这一部分企业。可增加市场交易量,进一步活跃深港两地资本市场,也可叠加两个交易所各自的优势。”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公共政策学院副院长、香港国际金融学会主席肖耿对《财经》解析称。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张钜也对《财经》解析称,“股权市场需要更多耐心资本、长期资本,也期待国内A股市场能够更便利、更快捷地接纳类似优必选等在境外上市的未盈利高科技公司尽快‘回A’。”“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质上意味着深交所的市场扩容。在增加了证券类资产供给的同时活跃了资本市场,有望进一步提升大湾区企业的融资灵活性与估值空间。”浙商证券宏观联席首席分析师廖博则对《财经》解析称。在此之前的很长一段时期内,已在港采用红筹架构上市的相关企业想要回归A股,最大优势在于上市主体无需过多调整,主要渠道是先完成私有化再重新申报A股上市,或分拆子公司在A股独立上市。随着2019年中国内地科创板开板,注册制改革拉开序幕后,境外相关上市企业在A股二次上市才迎来突破,但成功者并不算多。具体操作路径包括五类:一、直接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H+A”模式;二、分拆子公司在A股上市;三、重大资产出售模式;四、私有化模式回归A股市场;五、CDR模式(中国存托凭证)。从其动机角度进行分析,港股企业回归A股则主要出于估值、融资成本、监管制度、市场成熟度、业务整合和战略转型、资本运作灵活性等诸多因素的综合考虑。其中亦有细分,简单来看,在港上市的集团公司常见架构分为两类,即红筹架构和H股架构。前者主要是指通过搭建并重组境内外架构的方式将中国境内权益主体由红筹架构下拟境外上市主体实现并表;后者则指中国境内注册的股份公司作为上市主体,在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架构。从制度层面角度看,按照深交所公布的发行上市条件,红筹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并在深主板上市,市值以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标准1(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或标准2(市值200亿元以上。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在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中的至少一项。深圳市一位金融监管人士在近日的一次相关公开发言中表态称,深圳地方金融未来四个重点工作之一,便是“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优秀的深圳企业、大湾区企业到香港上市,同时也鼓励符合条件的在香港H股上市的大湾区企业重新回到深交所上市。”
责编 | 张生婷
题图 | 焦建/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