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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保系遭1074万元重罚,监管直指系统性漏洞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15 22:13:00    

7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向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集团”)开出一张总计1074万元的罚单,其中25名相关责任人被合计罚款169万元。

此次处罚直指太平洋集团旗下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产险”)及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人寿”)在条款费率管理、信息报送、业务合规等领域的系统性漏洞。

具体来看,太平洋产险因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条款费率、投保信息管理不规范、数据报送不准确等违规行为,被处以552万元罚款(含安徽、河南分公司罚款);太平洋人寿则因同样问题叠加“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等行为,被罚353万元。两家公司16名产险责任人与9名寿险责任人分别被罚99万元与70万元,涉及多位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及分公司总经理等中高层管理人员。

截图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处罚落地后,两家公司迅速发布声明,称违规行为均属“历史遗留问题”:太平洋产险涉及2021年至2022年6月期间的业务操作,太平洋人寿则涉及2022年至2023年3月的业务实践,并强调“已全部整改完毕”。

然而监管记录显示,仅2025年以来,太平洋产险已累计收到监管罚单超20张。其中,今年5月,太平洋产险长春支公司因农险业务虚列费用、理赔资料造假等问题被罚93万元;今年二月,太保产险海南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问题,被海南监管局罚款48万元。

寿险领域,今年5月江西分公司再因“未如实记录业务事项”被罚43万元,显示整改并未触及根本。消费者投诉数据更直观反映了问题的普遍性与严重性。

黑猫投诉平台显示,截至今年7月,涉及“太平洋人寿”的投诉量高达431条,矛头直指虚假宣传、诱导购买、理赔推诿等核心痛点。

就在太保罚单公布当日,《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同步出台,并将于2026年2月开始实施。根据新规,保险公司需要建立五级风险分类体系,并对销售人员进行分级管理。此外,高风险产品只能由具有专业资质的代理人销售,并且必须执行特别风险提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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