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昌宁县荷花盛开,荷塘内白鹭翩飞,构成了一幅美丽动人的生态景象。 通讯员 吴再忠 摄
云南网讯(记者 胡晓蓉)近年来,我省坚持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和重要支撑,打好“组合拳”,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多措并举推进美丽云南建设。
治污攻坚,完善法治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和严惩违法行为是关键一招。我省印发施行《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出台《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评选办法》。先后印发《关于推动我省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和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双提升的通知》,组织推荐《磷尾矿基质土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等10项标准列入云南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发布《改性磷石膏用于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回填技术规范》等7项标准。2024年,全省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24件,涉案金额1.09亿元。全省共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1440件,罚款1.52亿元。
作为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紧密的环境管理制度之一,环评制度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环境可恢复、资源可支撑为依据,旨在判断某项开发活动是否打破了生态系统平衡,从而寻求最优解决、发展方案的源头预防制度,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强化环评制度,是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来之不易的成果、减缓和避免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出现新资源环境问题的有力保障;也是采取事前预防,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重要约束,推动发展模式转变的重要手段。
为持续打好环评要素保障攻坚战,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实施开发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实施方案、省级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等环评改革文件,完成第一批联动试点园区申报认定。2024年,全省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2646项,办理排污许可证业务4226次,举办4期全省排污许可培训。
为快速响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我省印发《云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24年组织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实战应用大演练,云南省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为“表现突出集体”。
治污攻坚,依靠科技手段才能做到“精准”。《云南省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目标:到2025年,生态环境科技创新能力实现新提升,在高原湖泊及重点区域流域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适应气候变化、智慧治理、新污染物治理等领域取得新进展,科研成果奖励实现新成就,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新进步,科技创新平台达到新水平,科技创新机制实现新突破,科研成果转化取得新成效,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环境不断活跃,基本构建支撑云南生态环境科技需求的科技创新体系,实现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上台阶。
记者了解到,2024年云南省政府与清华大学签署为期5年的生态环境科技合作协议,完成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项目(第二期),云南省通过验收并取得“优秀省级驻点”好成绩。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指标体系构建及应用项目获2024年度云南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