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四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规范薪酬、津贴、补贴、奖金的设定和发放,是改革工资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必然要求。
如何判断过节发放福利是否违规?
发放过节福利是否违规,需要紧扣违纪构成要件,从主、客观多个角度入手,要做到“三看”:
一看发放的主体是否特定。违规发放过节福利的主体属于党内法规和国家行政纪律明确的特定范围,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三类。
二看资金的来源是否正当。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均列支有一定比例的福利费和工会经费。其中,福利费主要用于解决工作人员的慰问事项,同时补贴集体福利;而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因此,机关、事业单位逢年过节向干部职工发放一定的节日福利是有依据的,也是应该的,但前提是资金必须从单位的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列支。实践中,有些单位在发放过节福利的时候,往往没有严格遵守相关的财务管理规定,存在挪用、套用单位正常工作经费发福利现象个别单位甚至打着为职工谋福利的幌子私设“小金库”、账外账,这就把正常的职工福利异化和歪曲了。
三看发放的形式是否合规。过节福利可以发,并不代表随意发。一般所说的违规发放过节福利,在形式上多表现为打着逢年过节名义向干部职工随意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或者是发放数额上明显超标的商品等,这些行为既无法体现传统节日组织慰问干部职工的性质,也明显违反廉洁纪律、财经法律法规等,必须受到严肃处理。
来源:《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