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消费是用文化产品或服务来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一种消费,主要包括教育、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旅游观光等。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明确提出要打造文旅体育消费新场景,培育文娱旅游等新的消费增长点。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准确把握消费趋势,加快创新和丰富消费场景,把文化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与新消费有机融合,多措并举培育文化消费新增长点,强化文化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培育新业态,激发文化消费新动能
积极发展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兴业态。数字经济背景下,文化消费呈现出数字化、个性化特征,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日益成为吸引年轻消费者、激发消费新活力的新业态。要秉持探索精神和前沿意识,开发交互艺术、数字国潮等多种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的文化业态,打造立体化沉浸式体验项目,推动文化消费从样态到业态乃至生态的升级。
着力推广“演艺+”融合发展新业态。当前,演出市场持续火热,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愿意“为一场演出奔赴一座城”,进而带动“吃住行游购娱”链条式消费增长。把握好“演艺+旅游”“演艺+数字经济”等跨界产业新风向,既要打造多样化、主题性、特色类演艺产品,以供给侧升级激发文化消费潜力;也要进一步优化文化演出管理,出台常态化扶持政策,通过政策赋能加速多元业态创新。
加强产品供给,焕发文化消费新活力
树立精品意识,强化高品质文化产品生产与供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且叫好又叫座的文化产品。支持原创文化产品,深入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矿藏,推出更多体现人民审美要求、彰显中华传统美学的作品,通过高质量文化产品撬动文化消费热情,以消费需求激励更多高品质文化创作,实现文化生产与消费的良性循环。
优化文化创作主体结构,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要进一步挖掘国有文艺院团内生动力,健全完善创演机制,打造更多优秀作品;增强民营文艺院团中小型艺术作品创作能力,以小型音乐剧、小型特色音乐会等激活大市场。坚持出成果和出人才相结合、抓作品和抓环境相贯通,积极营造良好文化生态,推动文化创新创造。
丰富多元场景,拓展文化消费新空间
探索多元化、嵌入式线下文化消费新场景。在商业中心、写字楼、胡同街巷等空间新设一批体量小、业态新、体验好的特色微剧场,创新设计更具互动感和参与感的剧目内容,打造共创共融的“戏剧+”消费体验新场景。在传统商业综合体、景区、实体书店等场所引入场景化的小型文艺活动,比如在购物中心举办艺术展、主题音乐会等,进一步挖掘文化消费潜力。
打造交互式、体验式线上文化消费场景。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能够为人们提供全时空、跨终端、超链接、移动化的文化消费场景。要集成运用各类先进适用技术,支持各类文艺团体、艺术展馆、文娱场所将创作、生产和传播等向云上拓展,加强在内容生产、智慧服务、定制产品等环节的关键技术研发。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提供更多优质内容,满足消费者需求。
【作者:马亚敏,单位: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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